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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群工作处是承担沪区党委、纪委(分院纪检组)综合事务,负责宣传、统战、纪委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等工作,承担文明办、政研会等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 1、承担沪区党委、纪委(分院纪检组)综合事务工作。负责沪区党委、纪委(分院纪检组)工作要点、计划、总结等起草与实施工作;负责沪区党委、纪委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、协调、实施等工作;负责沪区党委、纪委(分院纪检组)和工青妇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;承担对口部门联系与协调和党务工作综合性调研工作; 2、承担党委的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职能。负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等工作,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;负责创新文化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、政研会的日常工作;负责沪区党委网页建设与维护工作; 3、承担沪区党委统战工作职能。负责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,负责与统战对象的联系、协调和工作指导;负责民族、宗教等工作; 4、承担沪区纪委和分院纪检组的职能。负责纪检监察工作,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;负责受理检举、举报,调查和处理违纪案件等; 5、承担沪区党委群众工作职能。负责沪区工会、团委、妇委的相关工作;负责分院体协、分院机关党委的日常管理事务工作; 6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处长:唐铮 电话:64310242-5269,64311252 主要职责:领导全处工作。负责沪区党委、纪委(分院纪检组)综合事务工作。分管沪区党委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;分管创新文化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政研会工作;分管沪区党委工、青、妇、统战工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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